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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摆”电梯修好 开发商买单

来源:潍坊晚报   发布时间:2021-08-25 09:29:12

  8月14日,本报报道了诸城市阳光河畔小区46号楼3单元电梯“停摆”,因买房时开发商承诺“30年内电梯维修、更换不另行收费”,所以业主不同意物业动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维修费不知该由谁买单一事。8月24日,记者了解到,22日电梯已维修好,开发商承担了维修费用。

  24日,记者与诸城市阳光河畔小区业主联系了解到,46号楼3单元电梯“停摆”多日,业主一直走楼梯进出,非常不便。经过业主与物业多次协商,“停摆”电梯于8月22日凌晨终于修好。

  8月22日当天,该小区物业公司贴出一份“关于46号楼3单元电梯延修的情况说明”。说明中提到,46号楼3单元电梯于8月11日由于变频器、光幕损坏,导致业主出入无法使用。因物业公司不知本楼业主在买房时与小区开发商有关“电梯30年内维修、更换不另行收费”的约定,所以在维修电梯时,公司考虑到维修费用数额较大,第一时间先向市房屋基金办进行了申请,先走电梯应急维修程序,再申请维修资金,并将该方案告知了本单元业主。

  在此期间,业主出具了开发商“电梯30年内维修、更换不另行收费”的凭证后,物业马上与小区开发商进行了沟通核实,开发商认可了这一承诺。随后物业将上述情况与电梯维保公司进行了沟通,并要求电梯维保公司先买件对电梯进行维修,然后再提供购件发票找小区开发商报销维修费用。但是在费用问题上,电梯维保公司与开发商之间产生了分歧,导致电梯未能及时维修。为此,物业工作人员每天与电梯维保公司沟通,希望早日维修电梯。但电梯维保公司答复物业,等电梯部件来就马上维修,多次沟通,均如此答复。

  小区业委会主任也多次询问电梯何时修好,物业只能按照维保公司给的答复告知。其中一次询问时,物业告知业委会主任电梯部件已到货,但实际上这是49号楼电梯部件。这给业委会工作带来了被动。

  最后,小区物业对于给业主正常生活带来的不便以及给业委会工作带来的影响表达了歉意。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会改进工作方法,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太感谢你们了,晚报对此事报道后,使得这件事得到了重视,经过多方面努力,总算将电梯修好了,解决了业主的困难。”一位业主说,感谢《潍坊晚报》的关注和帮助。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静/文

责任编辑:聂臻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