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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不能进楼 楼外充电靠谱吗

记者调查发现小区充电桩设置、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不少地方正在探索破解之道

来源:潍坊晚报   发布时间:2021-08-13 09:21:26

  根据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的可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或处以罚款。此规定再次引起了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的关注。不允许上楼充电,小区里的公共充电桩数量又不足,电动自行车咋充电?8月4日、5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倾听广大市民和相关部门的看法、建议。

  存在问题

  小区内充电桩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

  8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奎文区虞河生活城小区。该小区面积较大,以高层住宅为主,不少单元楼前都设有充电车棚。该小区2号楼1单元门口的一个充电车棚,设置了两排充电口,能满足二十余辆电动车同时充电,里面的电动车停放得满满当当。

  该小区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物业比较负责,建设的充电桩数量不少,但还是难以满足居民们的需求。以2号楼1单元为例,共有超过80户居民,不少居民家里有不止一辆电动车,完全依靠单元门口的充电桩充电,难度比较大。

  随后,记者又来到经济区鸿泰景园小区看到,小区是高层住宅,也建设了充电桩,但数量只有几十个,不少居民反映不够用。

  大量不充电的电动车、自行车等挤占了充电位空间

  奎文区江山帝景小区有多个充电车棚,大量电动车、自行车停在车棚里,非常拥挤,给想充电的市民造成了一些不便。

  小区居民刘女士说,她下午下班比较晚,每次回到小区,想来车棚给电动车充电,发现车棚内停得满满当当,而充电插口都在里面,进去很不方便。“小区里也设置了一些单独的充电桩,可以直接充电,但数量相对较少,常排不上号。”刘女士说。

  在高新区新富公寓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前经常被不充电的自行车占用,让原本就不够用的充电桩更是利用不起来。经济区辉高宜辉现代城B区里有一个充电车棚,里面同样停放了不少不充电的电动车,占住了充电位,影响了居民正常充电。

  电卡充值不便、没有自动断电,居民使用意愿不高

  记者采访发现,小区内的充电桩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是很受市民青睐。

  “在小区充电桩充电,要么去物业办电动车充电电卡,要么扫码充电。”奎文区盛世香榭里小区居民黄女士说,如果办充电电卡,有时候晚上回家发现电卡没电了,物业又不上班,就没法充。扫码充电,不清楚电动车的充电时间,充满后还会持续送电,造成浪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其实很多小区无法做到。

  除了电卡充值不便,没有自动断电功能,面对一些露天充电桩,很多市民担心下雨时会淋湿充电器。与此同时,充电电费收取标准也是不少市民考虑的问题。“各个小区充电费用不一致,我们也算不明白在家充电省钱还是在车棚充电省钱,物业能明确说明就好了。”家住高新区北海花园小区的孙女士说。

  有益探索

  小区内施划不同区域,解决占用空间问题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记者在城区走访发现,不少小区通过设置露天充电桩、充电区域与停放区域独立设置等方式,确保充电车棚不被占用,提高充电桩利用效率。

  8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奎文区晨晟世纪城小区东门,健身小广场旁边立着三四个蓝色的小墩子,是设置了避雨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寒亭区双庙·圣苑小区将车棚面积扩大为数百平方米,同时规划出四轮、二轮电动车充电区等区域,缓解停车、充电冲突的问题。经济区书香世家小区的充电车棚只允许充电,并施划了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区域。

  另外,部分小区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区或充电区设置在地下人防车库内。

  老旧小区公共面积有限,规划新区域建设集中充电区域存在困难。面对这一情况,是否有破解之道呢?

  在潍城区向阳小区入口处有一个非机动车车棚,两个插排从车棚上方垂落,有电动车正在充电。该小区改造了充电车棚,扯出多个专门的插排集中充电,缓解了插头不足的情况。潍城区市政小区院内,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将储藏室前的停车棚改造成充电棚,电动车大多停在此处充电。有的老旧小区则在车棚内专门施划出一片区域增设充电站点。

  奎文区金鼎华府小区刚刚对小区内的一处绿地进行了改造,新建了一个电动车充电棚,供居民充电。

  奎文“以奖代补”激励建设电动车平安驿站

  今年以来,奎文区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和公共场所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试点加装电动车禁入智慧管控系统,探索建立全国首个电动车停放充电智慧管控区,提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实效。

  奎文区制定《奎文区电动车平安驿站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验收合格的电动车平安驿站,落实区级奖补资金。

  将充电设施安装纳入城市更新规划,合理规划布局,解决空间预留不足问题。针对公共空间不足的小区,通过厦子改电、破绿改建、回收车位、安装伸缩雨棚、建设口袋车棚等方式,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广平价、折扣充电,指导物业企业采取自主购买、合作共建、公共收益补贴等形式,确保居民充电价格最高不超过1元/6小时。

  加快推广电动车禁入电梯智慧管控装置,探索智能管控应用场景建设。研发全区智慧社区物联平台,制定统一技术接入规范,将停车棚热成像仪、烟感器、充电桩、电动车禁入电梯及单元门装置等设备接入平台,形成识别报警、信息推送、风险干预、评估优化于一体的“风险预警+风险处置”闭环管控模式。

  业内分析

  小区内建设充电桩,需长期规划与政策扶持

  山东海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峰分析,目前小区充电桩建设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由小区物业完全出资建设,相当于无偿投入,几乎没有利润,主要是为了消除小区内的安全隐患,方便居民充电。二是在小区物业引入第三方来建设,第三方从中赚取利润,从实际情况来看利润较低。三是政府投资建设,目前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从物业角度来说,充电桩建设面临着几方面的难题。首先是资金压力,尤其是老旧小区本身物业费就低,物业难以承受建设充电桩的成本。另一方面,建设充电桩需要场地,但多数小区之前没有规划建设充电桩的场地,只能改造公共区域或绿地,这两个地方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改变用途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签字同意,还要报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批。

  “业主使用积极性不高,自行车、杂物堆放占用充电棚空间等问题错综复杂,都非常考验物业对小区的管理水平。”刘峰说,电动车禁止上楼充电,保证了小区安全,也可能促使更多业主主动使用充电桩。但针对如何在小区内建设更多充电桩来满足居民需求的问题,还需要相关部门的长期规划和政策扶持,来逐渐予以实现。

  政策解读

  违规上楼拒不改正的个人或单位将被罚款

  1.物业有权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吗?

  答:《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了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督促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如业主存在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物业有权督促其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2.如果物业多次劝阻未果,如何制止?

  答:《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新政实行,我市消防部门有什么举措?

  答: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把高层民用建筑纳入每月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持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着力提升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遏制和减少高层火灾事故发生。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春晖 宋树云 实习生 李婉清/文

责任编辑:李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