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儿子出车祸七年 赔偿款终到手

在青州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蔡某父母获赔37万元

来源:潍坊晚报   发布时间:2021-05-31 09:19:50

  执行干警(左)为申请执行人蔡某方办理钱款过付手续。

  2014年5月,当时正上初三的蔡某与张某同乘一辆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蔡某一直昏迷不醒并于三年后去世。蔡某父母认为张某是驾驶员,应承担责任,于是将张某告上法庭。多年来,张某一家躲到外地一直不肯露面。在青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蔡某父母终于获得张某父母的37万元赔偿款,该案画上句号。

  同乘摩托车出事故均称对方为驾驶员

  2014年5月的一个雨天,当时正上初三的蔡某与张某同乘一辆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蔡某昏迷不醒,张某也受了伤。因为没有现场报警,原始现场已不存在,且只有张某一人的陈述,因此事故原因一直无法查清。

  事故发生后,蔡某共住院治疗4个半月,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蔡某父母认为,是张某骑摩托车载着儿子导致儿子受伤,所以张某应承担责任。2015年3月,蔡某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到青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张某称,虽然当时他坐在摩托车前面,但驾驶摩托车的实际上是坐在后面的蔡某。当时下着雨,他没注意看前面,并不知道事故如何发生。

  法官经审理认为,根据常理,应是坐在摩托车前面的为驾驶员,而且当时下着雨,如果由蔡某驾驶摩托车,易妨碍视线,不利于驾驶安全,加之摩托车是张某家的,综合在案证据及上述分析,事故发生时应是张某驾驶摩托车。因两家都未尽到监护责任,法院以5:5认定双方事故赔偿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后被告提起上诉,潍坊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为躲避赔偿和报复张某一家搬离村子

  因为这个案子,两家闹得不可开交,几次动起手来。2016年7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然而,此时张某及父母已从村里搬走,家里只剩下张某的爷爷、奶奶。执行干警经多方查找,既找不到人,也查不到财产。

  2017年5月,在坚持了三年之后,蔡某最终离开了人世。而张某一家三口自从离开村子后,一直杳无音信,连张某的爷爷过世,他们也没露面。

  这起案件看似已经没有希望了,但执行干警从没放弃。今年3月,案件终于出现转机,执行干警查到张某父母在银行开办了账户,立即查封了该账户。虽然账户里没钱,但执行干警查到了两人办理业务时登记的手机号。

  在确认对方身份后,执行干警“法理情”相结合,耐心地做张某父母的思想工作,并说明这么躲下去不是办法,孩子还年轻,总不能跟着一直躲下去,以后对成家立业也有影响。

  经过执行干警的劝说,张某的父母表示愿意回来解决赔偿问题,但害怕遭到报复。考虑到两家矛盾之深,执行干警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避免两家见面再起冲突,而蔡某一家由其女婿代为出面。

  执行干警两头调解赔偿问题得以解决

  今年4月,张某父母来到法院。两人虽然愿意赔偿,但表示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而且张某的母亲还患有甲状腺癌,需要治疗,希望执行干警能帮忙协调,让对方减让一下。

  看到被执行人有履行的意愿,执行干警及时沟通,蔡某父母同意减到40万元。张某的父母凑了30万元缴纳到法院账户,表示暂时只能凑这么多,并提出希望执行干警再帮忙调解一下,让对方再让让步。

  为彻底执结该起案件,避免再产生冲突,执行干警两头做工作,劝张某父母体谅对方的丧子之痛,也劝蔡某父母考虑对方的实际经济状况。4月30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蔡某父母同意再减3万元,张某父母承诺5月10日前把钱凑齐。

  5月6日,张某父母将钱凑齐,缴入法院账户。执行干警立刻联系蔡某父母到法院办理过付手续。5月10日,执行款汇到蔡某父母账户。至此,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该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5月28日,张某的母亲得知款项已经过付、账户已经解封,向执行干警表示了感谢。“谢谢你们,这个案子了了,我心里也算踏实了,以后也不用再东躲西藏了。”张某的母亲如释重负。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常方方/文

责任编辑:沙莎

通讯员:安兆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