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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来源:潍坊日报   发布时间:2020-10-19 11:06:30

  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切实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通过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督执法等措施,加快淘汰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预计2021年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任务。其中,2020年淘汰数量不低于应淘汰中、重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总量的70%。

  《方案》提出,淘汰补贴工作将根据车型种类、车辆初次登记时间等分类引导和鼓励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按照“早淘汰、多补贴,晚淘汰、少补贴”的原则,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贴。鼓励将提前淘汰车辆交由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大力倡导购置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新能源或纯电动车辆。

  《方案》明确了补贴范围及标准。凡在我市注册登记营运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淘汰车辆需要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或《道路运输证注销登记表》。申请受理时间分两个阶段,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受理2018年6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废车辆补贴申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受理2021年度报废车辆补贴申请。

  为加快推进淘汰补贴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淘汰任务。实行联动机制,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提高补贴核发效率。强化督促指导,成立督促指导组,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严肃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拖延兑付时间,坚决杜绝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定期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广大群众知情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风险管控,开展淘汰工作风险评估,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确保有力有序推进淘汰补贴各项工作。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薛静/文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