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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天最新终身禁驾名单曝光!希望2020年再也不用发类似信息!

来源:潍坊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1-01 16:56:53

    终生禁驾,对于大多数的小伙伴来说,可能是一项相对陌生的处罚,虽然蜀黍希望你们永远不会跟这项处罚沾边,但还是有必要给小伙伴们做个普法,因为,蜀黍收到的名单显示,潍坊又有10个人被终生禁驾了!       今天是2020年的第一天,蜀黍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再也不会收到类似的信息了!也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潍坊市12月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

    典型案例一

    郭某山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9年3月21日18时50分许,郭某山酒后驾驶鲁GF0**7号小型轿车沿诸城市尚郭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诸城市尚郭路益利油漆公司路段处,驶入道路非机动车道内,与顺向步行的郭某厂、郭某吉发生交通事故,致郭某厂、郭某吉死亡;事故发生后,郭某山弃车逃逸且找其儿子郭某龙顶替,后郭某山于次日投案。      经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证,确定郭某山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10月8日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郭某山犯交通肇事罪。      2019年12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郭某山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张某尊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9年05月12日22时10分许,张某尊酒后驾驶鲁GL**50小型轿车载乘员王某朋、黄某超沿羊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寿光市羊田路10km+950m处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到公路中间的护栏上,致使车辆、护栏受损,张某尊、王某朋、黄某超受伤,黄某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寿光大队调查认证,确定张某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10月22日经寿光市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尊犯交通肇事罪。

    2019年11月28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某尊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什么是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何种情况会被终生禁驾?

    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第一种类型,对其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类型,对驾驶人处以终生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的后果

    一旦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潍坊交警邀请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如发现禁驾人员存在无证驾驶的行为,可以通过潍坊交警官方微博、微信进行举报!同时,也要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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